105-1學年度中央大學語言中心英語歌唱比賽
NCU English Singing Contest
一、活動宗旨:藉由英語歌唱比賽增進校內學生學習英語之興趣、促進學生交流、強化學生英語自學能力。
二、主辦單位:中央大學語言中心
三、比賽時間地點:2016年12月13日(二) 上午10:00-12:00 綜教館 209 教室
四、 參賽資格:中央大學全校學生(含大學部、研究所學生。國際學生母語為英文者不可參賽。)
五、 報名方式: 請至中央大學語言中心報名。以繳交報名表先後順序為準,額滿則停止收件 (參賽者限額12組) 。正式參賽名單將公佈於本校語言中心首頁。
六、評分標準:
英文表達 (含發音、咬字) 40%
音樂性 (含音準、技巧、拍子、詮釋) 40%
台風 (含造型、儀態、創意) 20%
七、 獎勵方式:
第一名 (一名) 獎狀及獎金新臺幣2,000元
第二名 (一名) 獎狀及獎金新臺幣1,500元
第三名 (一名) 獎狀及獎金新臺幣1,000元
佳獎 (三名) 獎狀及獎金新臺幣600元
參加獎 (凡報名成功並全程參賽者) 獎狀及獎金新臺幣300元
※ 參加者可得自學戳章2枚,生活知能類2小時。觀賽者可得自學戳章1枚。
※ 得獎名單於比賽結束成績評定後隨即公佈,賽後並發佈於主辦單位網頁。
※ 比賽細則請參考語言中心公告。
八、 比賽細則:
1. 出場順序:參賽者需於當天上午9點30分在比賽場地簽到處準時辦理報到,並出示學生證或身分證由工作人員查驗,再抽出場順序。10:00以前未報到者視為棄權。
2. 比賽方式:由參賽者自選一首英文歌曲。比賽教室備有麥克風及電腦播放音效。參賽者亦可自行準備樂器或清唱。欲使用教室電腦播放系統者請於並12月 8日 (四)前將伴唱音樂mp3檔案e-mail至 llluby@g.ncu.edu.tw,或將光碟繳交至語言中心 (若檔案過大),以供現場比賽之用,未於時間內繳交者,以比賽場地現有音樂伴唱,或清唱(若同學選擇清唱也請先通知中心)。
3. 注意事項:
(1) 請勿選擇內容涉及暴力、粗俗字句或情色之歌曲。
(2) 請勿使用有人聲的伴唱音檔。
(3) 參賽者應配戴號次牌於左胸前以茲識別。
(4) 違反上列項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比賽資格且演出不予計分。
(5)本規則若有未盡事宜,得由主辦單位修正補充,並於賽前公告週知。